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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我們
曾日華律師行(DT Law)於2018年在香港成立,專門從事企業和證券法律服務。
在創立 DT Law 之前,曾日華在 1995 年至 2018 年期間曾於多家著名的國際律師事務所工作,包括貝克·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(Baker & McKenzie)、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 (Herbert Smith Freehills)、孖士打律師行(Mayer Brown)和盛德律師事務所(Sidley Austin)。
DT Law 的使命是為企業的所有利益相關者(即客戶、員工和創始人/擁有人)創造一個“贏 - 贏 - 贏”的平臺,讓各方能于該平臺上建立互惠互利的關係,從而使各方能有效地追求並達到他們的理想目標。為實現這一使命,曾日華一貫努力為客戶的所有需求提供個人關心和跟進。此外,曾日華成功地在 DT Law 營造並維持了友好和支援性的工作環境,使律師和其他員工能為客戶提供主動積極、準確和及快捷法律意見的同時,能在企業融資領域發展開拓美好的職業生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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